宁波结合团体股分无限公司对于子公司出卖资产的停顿的补充通知布告
本工厂监事会及都监事有保障本控制布告信息内容不有着所有子虚统计、诱导性陈说或严重的跳开,并对其信息内容的其实性、精度性和已经性负起生命及承揽任务。
公司于2013年7月2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www.sse.com.cn)上表露了公司《对于子公司出卖资产的停顿通知布告》(临2013-016),按照《上市公司平常信息表露任务备忘录第一号 姑且通知布告格局指引》——《第一号 上市公司收买、出卖资产通知布告》的格局请求,现对本次资产出卖的买卖对方的首要股东环境及控股股东财政材料等环境作以下补充:
本次股权让渡买卖对方宁波联和新城投资无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投资”)股东为宁波敦和投资控股无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和投资”,持股76%),项明(持股24%)。敦和投资的公司注册地: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3号楼7-1;建立日期:
新城投资及其控股股东敦和投资、现实节制人项明与子公司宁波结合团体收支口股分无限公司及本公司均不存在联系干系干系,也不存在停业、债权债权干系。
停止
特此通知布告
备查文件:
收支口公司对于新城工贸50%股权让渡事变的补充报告